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女职工、男职工配偶符合相关生育条件的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
通俗理解:女职工、男职工配偶生孩子时可以报销部分费用;流产属于生育,宫外孕属于医疗,不属于生育。
2016年我国已全面放开居民二孩儿的生育,今年5月份河南省人大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调整,不再进行生育审批,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贯彻我局服务群众的核心理念,2016年9月16日起取消生育登记业务,参保人生育时持结婚证、生育证(服务证、登记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签定承诺书后,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通俗理解:生育不需要备案了。
在定点医院生育幵直补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暂时无法在定点医院直补报销。因此,男职工配偶以及在异地生育的职工需要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
自2015年8月1日起,生育报销不在通过“生育报销申报表”电子表格上传数据,改为通过微信上传,上传时间为每个月1--25日。未在定点医院结算医疗费的职工、已在定点医结算但报销类别为流产戒引产的职工、以及2015年5月1日前生育的职工,仍需在数据上传成功的次月(或之后),到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信息验证。
数据上传成功的次月,由单位专管员(或停保女职工委托人)携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或各分局生育保险业务窗口办理。2015年5月1日后生育,并且已经在定点医院直补报销过生育医疗费的职工(包括停保女职工)无需办理现场验证信息(数据出现错误的除外)。
第1步生育保险待遇处将报销材料数据录入系统并审核完毕。
第2步医疗保险结算处核定后转银行拨付,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异地生育)拨付至参保人交通银行卡上,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女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帐户(产假未休完暂丌拨付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