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 发布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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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无疑是雪中送炭,贴近民生的政策。那么,失业人员医保如何办理呢?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所需材料:

      1、首次投保(从未参保):“户口簿”、“劳动就业手册”和一寸黑白、彩色照片各一张。

      2、再次续保(原有单位参保):“户口簿”或“身份证” 、“劳动就业手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IC卡”。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地点

      可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登记申报科或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确认当年度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委托代扣

      1.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缴费凭证、代扣人身份证和代扣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活期储蓄存折、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或储蓄卡,仅限其中一种),到就近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的有关手续。

      2.如代扣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挂失,可凭本人身份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领缴费凭证,并重新与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有关手续。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之终止参保

      在缴费年度内,就业、退休的应先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撤销委托,并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算及变动次月到缴费年度末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还手续;调离本市的,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出国定居、死亡的,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退付手续。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于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基数

      要改变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凭本人身份证,于5─6月间向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在此期间未来变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7月份起将按其申报的缴费基数确定新年度的缴费金额,收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之缴费票据

      1.每年7─8月间,凭本人身份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记载本人上一年度实际缴费情况的《厦门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

      2.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可从代扣保险费之日起3个月内,无偿为参保人员打印注有“此票据不作报销凭证”字样的保险费收据。

      1.缴费基数: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原则,按全市上年度(2002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488元的60%—300%为缴费基数,分为7个档次,供参保失业人员自由选择。

      2.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为18%;基本医疗保险为10%。

      3.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交。

      4.农场职工和渔民,从农场和渔业企业流出后个人缴纳的,可选择按200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或选择以全市最低工资480元为缴费基数,按18%缴纳。

      各省市的失业人员医保办理方法大致相同,详情可以到所在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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