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之机进行公款旅游,这样的案例此前在多地都时有发生。近日郑州市专门出台了《郑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为会议费培训费怎么花画出了红线,今后想借培训外出旅游等,门儿都没有。
各单位组织培训需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报备审批原则上不得出市 根据日前发布的新版《郑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郑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在组织相关培训时,需要向郑州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部门报备,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部门对郑州市直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予以审核,同意开展的,出具备案意见书,这也就是说今后郑州市各市直单位的培训计划需经批准同意后才能进行。 根据《办法》规定,各市直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变更培训项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相应备案程序。同时,《办法》特别提出,涉及在郑州市外培训的,应提供市级以上文件依据。 《办法》强调,郑州市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在郑州市外举办培训,确属特殊情况,需报郑州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三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对培训进行分类最高600元/人天 据悉,《办法》对培训费的支出内容也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其他费用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按照《郑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而新版《办法》也明确将培训分为三类: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厅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县处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三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 具体标准如下: 邀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来讲课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 新版《办法》规定了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师资费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办法》对师资费也进行了明确,其中: 邀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办法》规定,讲课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严禁住高档房吃高档菜违规将严肃处分 据悉,《办法》也为培训画出了红线: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并且强调,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房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据悉,各单位培训结束后,郑州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将对各单位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存在虚构培训费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等。 《办法》明确,违反规定的,由郑州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