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未及时办医保 几千余元医药费无法报销

  • 发布日期: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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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刚当上爸妈的市民朋友是否已经给自己的孩子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呢?千万要抓紧时间。信州区市民李先生就因为在给儿子办理新生儿城镇居民医保时耽误了7天,几千余元医药费无法报销。

    李先生是8月2日当上爸爸的。孩子出生后15天,因新生儿中耳炎高烧不退住院一周,共花去治疗费用2600余元。前些天他听朋友说,《上饶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如发生的住院费用均可报销,谁知来到信州区医保局一问,李先生才发现自己慢了一步。

    原来,根据文件规定,只有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才能报销此笔住院费用。而李先生去办理时已经是9月9日,比规定时间晚了7天,因此只能从参保缴费之日后第二天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从区医保局详细了解到,凡属于信州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一个月内上了户口并持户口簿来信州区医保局办理好参保手续的,不仅可以享受到当年的居民医保费财政补助部分,还可以从出生当日就开始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据悉,信州区各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已按要求张贴了有关办理新生儿医保的政策宣传,还请各位家长在兴奋喜悦中不忘给孩子准备好这份特别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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