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最新大病政策

  • 发布日期:2021-01-21
  • 阅读量:2336
  •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文件(  信医保中心[2020〕63号)从缴费方式、时间、标准等四个方面对信阳市直职工2021年职工医疗大额保险进行了规定。请看下文。

    信阳市直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

    大额保险费征缴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信政(2000)20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21年市直职工基本医疗大额保险费(以下称大额保险费)征缴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1年大额保险费缴费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征收。

    二、缴费标准

    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132元筹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负担66元。公务员、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单位部分从公务员医疗补助中列支。

     三、缴费方式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向市税务部门推送征缴计划,由各参保单位收齐后向市税务部门统一缴纳。

     四、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保险。

    2、当年不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本年度不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3、原单位已破产、撤销并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132元;经退休人员同意并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可从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4、大额保险费的缴纳关系到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以往年度出现过未缴纳大额保险费造成无法享受大额保险待遇的情况。请各参保单位和人员务必高度重视,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保单位和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信阳市社医疗保险中心

     2020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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