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维护两国在对方国家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减轻双方企业和人员的社保缴费负担,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关系,便利人员往来。我国与塞尔维亚共和国于2018年6月8日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为保证《协定》顺利实施,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劳动、就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事务部于2020年1月6日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的行政协议》(以下简称《行政协议》)。双方商定,《协定》和《行政协议》于2021年2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协定,塞尔维亚将免除中国在塞企业的派遣员工、空乘人员、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和公务员缴纳强制养老和残疾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的义务,中国将免除塞尔维亚上述在华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义务。
除中塞社保协定外,中国还与德国、韩国、法国、日本、西班牙等11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保协定,其中10个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