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能支持吗

  • 发布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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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论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还是公司为了规避责任,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证明书,真的就能不缴纳社保了吗?

    来看下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劳动法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属于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强制义务,不因双方的协议而免除。所以,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小利而惹上劳动纠纷!此外,以商业保险和“协商”放弃社会保险的形式规避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在面临员工举报或申请仲裁时,不仅不能免除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反而还可能因此承担更多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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