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上班期间串岗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 发布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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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情摘要

    小李是快餐店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后厨的管理工作。某一天厨师老钱因内急嘱咐小李帮忙看着油锅,小李答应后因操作失误不慎被热油喷溅,造成大面积烫伤,伤情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快餐店老板认为,小李的工作内容并不包括烹饪工作,其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串岗,违反了公司制度。事故伤害系因其操作失误,且并非在本职工作中受到伤害,公司不予赔偿且不予申请工伤认定。

    本期问题

    小李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音频内容

    应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并未将范围限定为“本职工作”,用人单位“非本职工作故不予申请工伤认定”的理由无法律依据。况且,小李是后厨的管理人员,其帮助老钱看油锅的行为与其本职工作有密切联系,虽然属于串岗行为,但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着想,因此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单位实行无过错责任,即便劳动者存在工作失误,只要不属于不可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也应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所强调的“违反公司制度”属于公司内部问题,可进行内部追责,但不能因此影响工伤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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