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 发布日期: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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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答:领取养老金,要符合一个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这里所说的缴费年限实际上是要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河南省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主要是在1994年底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人群,因为我省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从1995年1月1日之后才建立起来的,这部分人在95年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被认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在退休计算养老金的时候是有过渡性养老金可以领取。但是并不是所有95年前的工作年限都被认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要以个人档案记录的有效信息为主,档案中全民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94年12月或者全民、集体固定工92年11月-94年12月有缴费记录的算视同,没有缴费的也不算。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我们要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一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分为完全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完全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因为他们的养老保险一般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才开始缴纳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部分人群是没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

    下岗职工的话,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因下岗失业等原因从国有企业离开的,他们原先的连续工龄是不会消失的。所以,原先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可以认定。

    所以说灵活就业人员也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最终的确定我们都要以档案记录资料为主。如果要是档案丢失的话,没办法证明自己拥有视同缴费年限,那就只能无奈按照我们实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领取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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