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时选择的医疗机构是否是定点,遵循不同的报销流程。
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居民生育服务登记证到周口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出院结算。
申报材料:社保卡、居民生育服务登记证
办理时限: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生育津贴次月到账
二、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生育后四个月之内携带资料到周口市社会医疗生育报险中心生育保险科报销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银行卡复印件;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4.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红章;5.发票原件加盖医院红章;6.居民生育服务登记证。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