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生育津贴报销注意事项

  • 发布日期:2021-02-26
  • 阅读量:3061
  •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只要参保就可以报津贴,审核期之间不能停保,审核期为6个月。

    2.生育津贴材料上交时间:

    生产后三个月内交资料,过期作废

    3.异地生产是否需要报备:

    异地本地都不要备案,异地生产自己先垫付生产费用,回来在社保局交资料报销。在驻马店本地生产,出院时用社保卡直接结算即可。

    4.生产费用标准:

    市级医院;顺产1000   剖腹产2600

    县级医院;顺产800    剖腹产2200

    5.报津贴所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生产医疗费用报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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