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只要参保就可以报津贴,审核期之间不能停保,审核期为6个月。
2.生育津贴材料上交时间:
生产后三个月内交资料,过期作废
3.异地生产是否需要报备:
异地本地都不要备案,异地生产自己先垫付生产费用,回来在社保局交资料报销。在驻马店本地生产,出院时用社保卡直接结算即可。
4.生产费用标准:
市级医院;顺产1000 剖腹产2600
县级医院;顺产800 剖腹产2200
5.报津贴所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生产医疗费用报销资料: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第一联),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