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3-05
  • 阅读量:845
  • 一、发布政策的目的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异地办事,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实现个人住房公共基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6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跨省通办”实现方式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郑好办”APP、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查询。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自行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四)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郑好办”APP等线上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后自行打印。

    (五)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购买郑州市区域内住房,向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通过异地中心线上渠道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若异地中心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可在郑州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含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下同)“跨省通办”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购买郑州市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的,可在郑州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窗口申请,按照“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服务要求,由柜台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下一步,郑州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深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力度,扩大“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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