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温馨提示

  • 发布日期:2021-03-08
  • 阅读量:1629
  • 从2020年10月起,开封市取消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取消受理时间限制,每月的法定工作日均受理。

    参保职工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提供材料

    一、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费用报销:

    1.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报销费用直接转入此银行账号);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总清单;

    4.处方;

    5.门诊慢性病就医卡(门诊重特大申请表);

    二、住院费用报销

    1.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功能,报销费用直接转入此银行账号)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诊断证明;

    备注:

    1.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和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2. 市外转诊报销需提供由本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出具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

    急诊(精神病)提供急诊(精神病)诊断证明;

    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提供门诊病历、病程记录代替诊断证明或处方。


    常见问题解答:

    一、  参保职工临时到外地出差,突发急性腹痛,就近在某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经治疗确诊为急性阑尾炎。本次急诊医疗费用可以回到参保地零星报销吗?

    答:可以。出院后可凭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材料和其他医疗费用相关票据等材料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二、  开封市参保职工去哪里零星报销,啥时候去?

    答:市区参保职工在市民之家职工医保报销窗口办理,县(含祥符区)参保职工在各县医保中心办理。

    市区参保职工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开封市市民之家四楼东医保大厅零星报销窗口, 0371-23381762

    县(含祥符区)参保职工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祥符区医疗保障局11号窗口     0371-26661360

    尉氏县行政服务大厅17号窗口        0371-22711637

    通许县市民之家一楼26号窗口        0371-4960139

    杞县综合服务大厦5楼7号窗口     0371-28665259

    手工(零星)报销业务每月法定工作日均可受理。

    三、  同一种病住院治疗,为什么别人报的钱比我多?

    答: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与开封市报销比例一样,在职职工为医疗报销范围内的85%、退休人员为医疗报销范围内的90%,如果没有办理正常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降低20%。

    四、  报销的费用什么时候给?怎么给?

    答:报销费用会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转入您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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