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够15年怎么办?
答:《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简单说有四种途径: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三、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个人建议:可以通过前两种途径的不要选择三和四,第三种途径享受到退休养老金太少;能通过第三种途径的不要选择四,虽然每月领到并不多,但是能保证每月都有收入,活得越久,享受的越多,即使发生不幸,个人账户的余额还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