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今年3月份辞职,还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吗?
答:不能。由于2020年疫情的影响,不少中小型企业深受重创,导致很多员工失业,国家为了对失业人员进行帮助,对并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和领取失业金到期后仍未就业的人员,给予了特殊时期的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如果你此次辞职前满足上述条件,且在参保所在地规定的申报时效内,是可以申领符合规定的失业补助金的。但是如果你已经辞职,这次失业是你的最新失业记录,你所能享受的失业待遇只能按照你此次失业时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2020年出台的失业补助金政策不适用你此时的失业。也就是无法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