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如何申领一次性创业补助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一)申报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创业补助申领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店面内部及店面门脸5寸彩照各一张,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各区的申请人到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失业处综合窗口申请;浚县的申请人到浚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申请;淇县的申请人到淇县行政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申请。
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失业处综合窗口0392-3311055、浚县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0392-2222766、淇县行政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0392-7222112。
(三)注意事项
1.营业执照必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的,由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提出申请,申请提出后实地考察核实经营情况,核实情况与申领资料一致的才可批准。
2.核准支付后,申领人剩余未享受的失业金将一次性结算,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再就业技能培训及职业介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