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积金提取

  •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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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公积金提取

    销户性提取服务

    办理场所:市直及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具体业务办理的条件,要件及时限如下:

    (一) 基本要件:

    1、提供职工本人(职工死亡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2、非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其他要件: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2、职工与单位解除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不能提供公证书、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的,由职工单位办理相应提取手续;

    4、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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