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还能享受奖励假和陪产假吗?
A:《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因此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享受奖励假和陪产假。
Q2: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还能享受产假吗?
A:可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了产假天数,但并未将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排除在外。同时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给予产假也是基于女职工育儿后的实际需要。
Q3: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还能享受产假工资吗?
A:不可以。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其实是生育津贴,根据现行社会保险部门规定,只有符合计生政策生育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险的报销及津贴待遇。且如果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与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的产假待遇相同,则不符合公平合理性的法律原则,更有可能产生部分女职工恣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长期不能在岗提供正常劳动,造成用人单位经营负担的情形。
Q4:女职工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A: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并没有将处于孕期内的女性职工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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