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8
  • 阅读量:1035
  • 今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1年5月11日0时起至5月17日24时暂停办理全市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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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的通知

    尊敬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因市政务云平台业务迁移,自2021年5月11日0时起至5月17日24时暂停全市(含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管理站、平原新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各办理窗口)归集、提取、贷款柜面业务。同时关闭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

    2021年5月18日9时起柜面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豫事办、支付宝和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均重新开启。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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