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试行期满B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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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试行期满B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骨髓腔内穿刺输注”等3个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并统一确定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原文如下: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试行期满B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规定,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10号)中试行期满一年的B类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再次进行了论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骨髓腔内穿刺输注”等3个项目转为正式项目,并统一确定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见附件)

    二、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豫医保办〔2020〕10号文件的B类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各地要按规定及时确定转归正式项目所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南省2021年第二批转归正式项目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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