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检进行中!

  • 发布日期: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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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由于机构调整,社保五险中的医疗和生育险由医保局负责。今年的职工社保缴费工资的申报也就需要分别进行。以下是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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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开展

    2021缴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生育)

    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5日起开展全市参保单位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申报当月在郑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24日

    三、申报途径

    缴费工资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网办业务综合服务大厅”(http://ylbz.z.digitalenzz.com:18082/hsa-portal-ui/#/),进人“在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参保单位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或遇到疑难问题的,可到全市各医保办事大厅现场咨询、申报

    四、申报内容

    在职职工个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人。

    五、申报口径

    企业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要求据实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像人社[2016]10号)的规定据实申报

    六、关于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问题

    1、在郑州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无需申报

    2、未在郑州市领取养老金,但在其他统筹地区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本次无需申报。待2021年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到位后,参保单位携带《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表》及电子报盘、差额补退电子报盘(可在“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及其纸质打印件、待遇部门核定的养老金发放纸质及电子资料到就近的医疗保障中心申报。

    七、注意事项

    申报前请务必关注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首页“掌上医保”中的“缴费工资申报”菜单中,下载“2021缴费工资申报”附件,了解登录、注册“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网办业务综合服务大厅”方法及缴费工资申报演示视频、操作手册、相关政策、表格、电子报盘格式,熟知后再进行申报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咨询电话:68064000

    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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