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关于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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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的通知

    鹤医保办〔2021〕33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现就我市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鹤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

    二、申报时间

    按照《河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我市职工医保数据迁移工作需在2021年6月15日结束,因此,各单位务必在6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各参保单位就近到所在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拷贝本单位医保信息数据包,按规定填写申报数据。

    (二)填写《2021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经参保职工签字认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连同医保信息数据(拷贝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本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并按照职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填报职工个人2021年度的月缴费工资。

    (二)参保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三)对发现弄虚作假,故意瞒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损害职工利益的单位,医疗保障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 2021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

    3. 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市直:鹤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淇滨区黄河路市医保局209),电话:3365580

    2.淇滨区:淇滨区卫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大赉店卫生院东侧院内2楼204房间,电话:3326535

    3.山城区:长风路与朝阳街交叉口西南角建设银行2楼大厅,电话:2667059、2665266

    4.鹤山区:鹤山区中山北路政府3号院,鹤山区医疗保障局216房间,电话:2319916

    5.示范区:鹤淇大道与淇水大道交叉口东200米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408室,电话:3221208

    6.开发区: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科创中心406室,电话:321237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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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如实申报年度工资收入。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申报工资的职工人数与本单位参保职工人数一致,不存在漏保等违规参保问题。

    二、职工缴费工资标准均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申报,不存在少报、漏报、瞒报、虚报缴费工资问题。

    三、申报职工年度工资收入时,已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本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四、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如发生与上述承诺不符问题,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员(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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