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全省统一安排,三门峡市于5月15日至6月15日集中组织实施2021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
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采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进行。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完成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 、豫事办APP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申报”完成申报。参保单位以及网上申报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申报。
为确保按时准确完成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醒参保单位和职工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按时申报。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于5月15日至6月20日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1年度缴费基数。逾期不报的,将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确定。
二是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和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确认。
三是采取“事先承诺、事后审核或稽核”方式申报。今年各单位申报年度工资收入时,应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承诺本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真实、准确,不存在少报、虚报、瞒报、漏报问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利用规则或数据比对进行机审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后审核或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