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1、挂钩调整
实行双挂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体现社会效率。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不含折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和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
企业退休人员:在2019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取暖补贴)的基础上 按1%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2019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待遇(不含职业年金)的基础上 按1%增加。
2、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律增加55元,体现社会公平。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分别向两类特殊人群,再额外倾斜,增加养老金。
(1)高龄人群
按年龄分为6档,按不同标准倾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年满65岁、70岁、75岁、80岁、85岁、90岁的,分别按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的标准额外增加养老金。
(2)企退军转干部
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办法,进行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如果养老金水平仍然低于当地企退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一律予以补足至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