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我2月底工作时被烫伤,7月工伤认定下来,8月伤残鉴定为十级,然后要办理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都是公司统一办理的,我在8月中旬将所有公司要求的材料都交给公司负责工伤的组长,他告诉我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赔偿会下来。因为烫伤的伤疤总是发痒,起皱,我申请了在9月底离职。 而昨天我去问组长工伤赔偿办理的怎么样了,他说因为我们以前交的是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现在改交的是城镇保险,需要上级部门给城镇保险下通知,然后由城镇保险通知公司去办理;现在通知还没有下来,需要等。 因为我就要离职,我担心离职之后公司是否会帮我办理好工伤赔偿,如果办理会不会拖很久,大概要多长时间;是否需要直接找保险公司办理,以及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