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 发布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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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并通过宪法加以保障,是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它以财政作后盾,不以盈利为目的,无盈亏之虞,无停办之时,被保险人的权利始终有保障。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企业行为,是建立在商业原则上的契约关系,不具有强制性,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等价交换、自愿投保原则,属于盈利性质的商业经济活动。

    2、立法不同。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劳动政策,体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体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保障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解决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有所提高,是劳动者进行劳动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商业保险的水平完全以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多少而定,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与投保人的工作年限、工资收入、社会地位均不发生关系,权利与义务是货币关系的对等。

    4、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地方政府集中领导,设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体制。商业保险则由国家银行领导。各保险公司是自主经营,独立的经济实体,管钱不管人,属金融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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