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实现社保卡跨地区、跨业务使用

  • 发布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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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将取消多个方面具体审批事项,简化证明材料和手续,规范和精简公共服务流程,到2017年,该省将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2020年前实现常住人口持卡覆盖率达90%以上。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的多个方面具体审批事项包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档难”问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在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先予以接收,或与原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严格落实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并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

    此外,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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