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缴费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规定时间内,已参保居民均可到中国银行任意一网点缴纳医保费用,持有中国银行标识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还可直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上网轻松搞定郑州居民医保缴费。
按照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上调。新的缴费标准如下: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婴儿(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因郑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实施时,2016年的医疗缴费已接近尾声,因此未按新标准足额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在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时需一并补齐差额部分。去年未按标准缴费的需按如下标准补缴:18周岁及以上人员,2017年度正常费用为200元,新老标准差额20元,合计应缴220元;18周岁以下人员,2017年度费用为120元,新老标准差额90元,合计应缴210元。
缴费标准既然提高了,参保居民享受的医保待遇当然也相应地提高了。根据新规定,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5%、75%、70%、65%调整为80%、80%、75%、70%,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也就是说,咱老百姓可一次报销最高10万元)。
郑州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要及时缴纳医保费用,错开年底缴费高峰。参保居民若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做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