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

  • 发布日期: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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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工伤后,需要对工伤进行鉴定,确定职工的受损情况,然后用人单位好进行赔付。那么,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后伤情加重怎么办呢?

    做工伤鉴定费用为300元,先由公司垫付,再由公司申报社保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达之日起,一年以后双方认为病情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最后以新鉴定的结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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