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进行劳动,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如果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进行补缴。那么,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限制吗?社保补缴时效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
发布时间:2016-07-20
社保档案材料一般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档案馆都有存档的材料。 如果是个人人事档案就棘手些了,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何处可以重新建档,重新建档所需的材料等。假如无法提供人事档案中的工龄资料,退休时只能按
发布时间:2016-07-2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惠民、便民。一是待遇提高明显。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将原来城镇居民、新农合制度中的门诊和住院报销项目整体纳入,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将都会享受到
发布时间:2016-07-19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发布时间:2016-07-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1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
发布时间:2016-07-18
工龄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就要缴纳社会保险,从档案转入开始当月工资扣除社会保险这部分开始算是正式计算社会保险了,也就是有实际意义的工龄了。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1.在本公司连续工
发布时间:2016-07-18